9月20日下午,校党委书记郝翔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,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新近颁发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)。
郝翔传达了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文件精神,并就该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与1996年颁布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进行了对照解读,解读特别突出强调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、加强院系一级党政联系会议制度、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新修订、增加的内容。郝翔指出,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、规范性、纲领性的文件,具有制度创新、理论创新的特点,它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、新疑问,提出了新的要求、新的举措,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、推动高校民主治校具有重要的意义。学校党委将根据条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予以贯彻落实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、大力宣传、认真领会条例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化水平,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。
与会学习人员围绕新老两个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展开了讨论。与会人员认为,新修订的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,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的新成果,吸收了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,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。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时刻颁布,时机成熟,意义深远,是保证高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权威性文件,学校要学好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精神。
郝翔做总结发言。他指出,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、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,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这些新修订、增加的部分,也是学校在今后工作中需要侧重加强的着力点。他强调,当前,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精神,加大宣传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精神力度,把学习贯彻新《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、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、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、与推进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结合起来,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,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。